行业信息,行业资讯
您当前位置:首页>> 人力资源>> 劳动法务>> 法务新闻
掌商网 掌上商务网

《河南省工会条例》于元旦正式实施

www.zs91.com 来源:大河报 时间:2005-1-4   【收藏此页
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于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职工将有参与工资分配的权利;工会将有参与安全检查监督的权利;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都将得到一定的保障。
  
  工会有参与安全检查权
  
  据省人大的法律专家介绍,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中规定,工会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生产、工作、营业等场所的劳动条件、安全生产和卫生设施情况,参与检查、实施监督。
  
  职工有参与工资分配权
  
  《条例》规定,凡属于企业重大决策和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奖金、生活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县级以上的地方总工会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
  
  凡涉及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应视作无效,不应实施。
  
  工会干部权益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近年来,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职务被无理由罢免,劳动合同被随意解除。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工会干部大胆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条例》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用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工会。
  
  不拨工会经费 加收滞纳金
  
  《条例》中规定,建立工会的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对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按国家规定加收滞纳金。
  
  新建单位1年内必须建立工会
  
  鉴于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率”较低,新建单位建会难的问题,新修订的《条例》中,新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当自开办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据介绍,对新建单位做出成立工会的要求,在解决农民工年底依法按时得到工资等方面,也有了一个较为稳妥的保障渠道。

相 关 新 闻
·首批职业咨询师正式持证上岗
·学会“没事找事” 确保前程无忧
·五一出游带上你家老人吗
·恨她,因为她过得比我好
·都市人为何难逃孤独感
·有些事情 女人不用说抱歉
·男人最常说的七句谎言
·开启12个爱情的梦

掌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掌上商务网(掌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掌上商务网(掌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掌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掌商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55-25527788
责任编辑:掌商网编辑部
我要评论收藏此页到365Key】 【打印】 【进入论坛】 【升级掌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