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行业资讯
您当前位置:首页>> 人力资源>> 劳动法务>> 劳动合同
掌商网 掌上商务网

这笔违约金究竟该不该扣

www.palmbiz.net   来源:新华报业网 时间:2005-1-4
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辞职,但即使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往往也会被扣罚违约金。多数情况下员工们选择了认罚,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其实是企业违背了劳动法。近日,苏州高新区的一起劳资纠纷案给众多的劳动者提了个醒。

  事情是这样的,杨某应聘到苏州高新区某电子公司工作,合同的期限是从2004年1月到2005年1月。合同中双方有这么一条约定:杨某如在合同期内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应向公司支付其一个月标准工资作为违约赔偿,公司有权在应付杨某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2004年6月,杨某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职,在一个月后正式要离开公司时,公司扣了他一个月的工资。虽然双方有合同约定,但杨某觉得自己已经按照有关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了辞职,按照法律规定他没有必要支付违约金。

  和杨某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他的同事胡某。于是杨某和胡某都向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2004年11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江苏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由,裁定公司返还扣留杨某和胡某的工资。得到这样的仲裁结果,电子公司不服,向虎丘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维护了仲裁委的裁定。

  该案法官告诉记者,本案的关键是杨某和胡某同公司约定的期限是服务期限还是劳动合同期限,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如果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给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一般劳动者合同中的期限都只是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江苏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因此,劳动者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只须按照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本案中电子公司并没有对杨某和胡某提供过特殊待遇,所以双方合同中的期限并非服务期限,因此无

 

相 关 新 闻
·集团性的绩效考核体系设计之三
·部门经理是怎样当成的?
·新员工入司培训之我见
·情景面试的案例分析(上)
·平衡记分卡设计实务
·调查:复旦应届毕业生期望薪酬超实际千元
·谈谈企业招聘中几种新的面试方法
·定义客户需求的原则与方法

掌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掌上商务网(掌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掌上商务网(掌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掌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掌商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55-25527788
责任编辑:掌商网编辑部
我要评论】 【推荐】 【打印】 【进入论坛】 【升级掌信通